福建省廣電局進一步精簡優化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實行“一表兩級”行政審批改革 9月22日起,福建省廣播電視局對《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審批、《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注銷的申報程序及申報材料作了進一步精簡優化,實行“一表兩級”行政審批改革。 據了解,改革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事項的申報程序,將從原來三級(縣級受理、設區市審核轉報、省級審批)簡化為兩級(設區市級受理并審核轉報、省級審批)。其中,在榕的省直單位及其直屬機構、省屬國有企業申報程序不變,經主管部門(主辦部門)同意后,直接向省廣電局提交申報材料;其他機構改由所在地設區市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受理審核后,向省廣電局轉報申報材料。 這次改革在減少審批層級的同時,對申報材料也進一步作了精簡優化。根據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的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取消不必要審批,推行承諾制的要求,福建省廣電局將上述審批事項從原來需要單獨提交的機構章程、辦公場地證明、股東情況證明等相關材料改為承諾制,歸并在對應事項的申請表中,實行“一表”審批。至此《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審批所需的申報材料由7項精簡至2項;《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所需的申報材料由4項精簡至2項;《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注銷所需的申報材料稍作變更,保留2項。 福建省廣電局政策法規處負責人介紹,實行“兩級”審批后,將大量減少申報環節和申報材料,提高審批效率。根據這次簡化優化的申報程序和申報材料,福建省廣電局對相關審批事項的辦事指南也作了相應調整。(記者張福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