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度福建新聞獎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宣傳福建好新聞系列)評選活動的通知 福建新聞獎是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常設的考核評比表彰項目,由福建省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福建新聞獎分作品、人物、中央境外媒體作品(宣傳福建好新聞)三個評選系列,每年開展評選表彰。為做好2019年度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宣傳福建好新聞系列)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在福建設有正式、合法機構的中央、境外駐閩新聞機構。 二、參評作品 由上述新聞單位報送的,在全國統一刊號的報紙、新聞時事類期刊,通訊社,經國家正式批準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具有登載新聞業務資質的中央重點新聞網站(不含網絡版、電子版)及以上新聞單位“兩微一端”2019年首次刊播登載的,以宣傳福建發展為主題的新聞作品。 三、評選項目 (一)報紙、通訊社類 1.消息。 2.評論(包括社論、評論員文章、署名時評、述評、短評等)。 3.通訊與深度報道(包括新聞特寫、新聞綜述、新聞調查等)。 4.系列(連續、組合)報道(系列報道主要是指題材重大,涉及福建發展所做的多角度、多側面、多層次、多方式的報道;連續報道是指圍繞福建發展重大新聞進行的“追蹤式”報道;組合報道是指圍繞福建發展建設在同期同一專題內刊發的不同體裁的報道)。本評選項目不包括系列評論和理論文章,不含將分散發表的、主題或內容相關的報道集納在一起的作品。 5.專版(必須是完整的、不收費的版面)。 6.新聞圖片。 (二)廣播電視類 1.消息。 2.評論(包括以評論為主的述評性節目)。 3.新聞專題。 4.系列(連續、組合)報道(定義同報紙、通訊社項目)。 5.新聞訪談節目(主持人與嘉賓就公眾關注的新聞事件和熱點話題進行討論的談話節目和新聞人物訪談節目,要求插播資料不超過整個節目時長的1/2)。 6.新聞現場直播(指與新聞事件發生和發展同步播出,集現場報道、背景介紹與事態分析等于一體的新聞節目。要求以自采新聞現場聲像為直播主體)。 (三)期刊類 1.評論。 2.通訊。 (四)網絡類 1.新聞評論(必須是新聞網站首發的原創評論)。 2.新聞專題(用圖片、文字、音視頻、flash等多媒體手段和多種新聞體裁從不同角度全面報道同一新聞事件或同一新聞主題的作品)。 3.新聞訪談(主持人與嘉賓就公眾關注的新聞事件或熱點話題進行討論的在線訪談作品,含在線人物訪談,形式不限)。 4.其他網絡新聞作品(以上3類網絡新聞作品以外的網絡新聞作品)。 (五)媒體融合類 1.短視頻新聞(在移動端發布的視頻新聞,一般在3分鐘以內)。 2.移動視頻專題(單個移動專題視頻或多個移動專題視頻合集,含紀錄片,每個視頻時長一般為3至8分鐘)。 3.移動直播(與新聞性事件的發生和發展同步采集現場信號并發布,集現場報道、背景介紹與事態分析等于一體的新聞作品。對同一新聞事件進行的間斷性直播選取其中1個完整直播段參評)。 4.新媒體創意互動(以用戶交互為主要特征,發布方與用戶方形成完整傳播鏈條的新媒體作品)。 5.融合創新(在媒體融合報道方面有重大創新的新聞作品)。 四、評選標準 參評作品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立足福建科學發展的實踐,主題突出,題材重大,特色鮮明;內容準確、真實,新聞性、時效性強;語言生動活潑,制作精良,感染力強,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 五、參評數額 1.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國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新社駐閩機構,各推薦不超過10件。 2.人民網、新華網、大公文匯傳媒集團、香港商報各推薦不超過5件。 3. 科技日報、人民政協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婦女報、農民日報、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海峽之聲電臺、香港紫荊雜志各推薦不超過2件。 4.其他中央新聞單位駐閩機構各推薦1件。 5.省紀委宣傳部推薦相關中央新聞單位反腐倡廉主題的新聞作品15件,不與前4類中央新聞單位推薦的作品重復。 六、報送要求 所有參評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復印件均請用A4或A3紙。 1.每件作品須報送16套文字材料。報紙、期刊、通訊社作品須是清晰的作品復印件;廣播、電視、網絡作品須是文字打印稿;媒體融合作品需另附紙提供參評作品二維碼。 2.每套文字材料前請附上推薦表(附件2或3),與文字材料裝訂在一起。推薦表上的核定序號由評獎辦公室填寫。 3.廣播電視參評作品須報送1套完整播出節目。廣播節目請復制成CD,電視節目請刻錄成適用于DVD機播放的視頻光盤,同一單位的作品可刻在同一張盤內。 4.系列(連續、組合)報道參評項目須附上3件代表作。 5.以外國語言文字刊播的作品,須附上中文翻譯。 6.各單位須填寫一份《2019年度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評選活動推薦作品目錄》(附件1)并加蓋單位公章;無單位公章的,由負責人簽名,否則視為無效推薦。 七、獎勵辦法 2019年度福建新聞獎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評選活動不收任何參評費用,共設一等獎12件,二等獎30件,三等獎72件。主辦單位給獲獎作品頒發獎金和獲獎證書。 八、寄送事項 所有參評作品寄送截止日期為9月20日,逾期視為自動棄權。聯 系 人:陳國文、王玥,電話:0591-87095345、87856172。寄送地址:福州市華林路84號福建省委宣傳部記者工作處(省記協秘書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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