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新聞單位: 福建新聞獎是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常設的省級考核評比表彰項目,由福建省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根據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記協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發〔2017〕46號)精神,福建新聞獎分作品、人物、中央境外媒體作品(宣傳福建好新聞)三個評選系列,每年開展評選表彰。為做好2018年度福建新聞獎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宣傳福建好新聞系列)評選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在福建設有正式、合法機構的中央、境外駐閩新聞機構。 二、參評作品 必須由上述新聞單位報送的,在全國統一刊號的報刊、新聞時事類期刊,通訊社,經國家正式批準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具有登載新聞業務資質的中央重點新聞網站(不含網絡版、電子版)及以上新聞單位“兩微一端”首次刊播登載的,以宣傳福建發展為主題的2018年度新聞作品。 三、評選項目 2018年度福建新聞獎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宣傳福建好新聞系列)設如下評選項目: (一)報紙、通訊社類 1.消息。 2.評論(包括社論、評論員文章、署名時評、述評、短評等)。 3.通訊與深度報道(包括新聞特寫、新聞綜述、新聞調查等)。 4.系列(連續、組合)報道(系列報道主要是指題材重大,涉及福建發展所做的多角度、多側面、多層次、多方式報道;連續報道是指圍繞福建發展重大新聞進行的“追蹤式”報道;組合報道是指圍繞福建發展建設在同期同一專題內刊發的不同體裁的報道)。本評選項目不包括系列評論和系列理論文章,不含將分散發表的、主題或內容相關的報道集納在一起的作品。 5.專版(必須是完整的、不收費的版面)。 6.新聞圖片。 (二)廣播電視類 1.消息。 2.評論(包括以評論為主的述評性節目)。 3.新聞專題。 4.系列(連續、組合)報道(定義同報紙、通訊社項目)。 5.新聞訪談節目(主持人與嘉賓就公眾關注的新聞事件和熱點話題進行討論的談話節目和新聞人物訪談節目,要求插播資料不超過整個節目時長的1/2)。 6.新聞現場直播(指與新聞事件發生和發展同步播出,集現場報道、背景介紹與事態分析等于一體的新聞節目。要求以自采新聞現場聲像為直播主體)。 (三)期刊類 1.評論。 2.通訊。 (四)網絡類 1.新聞評論(必須是新聞網站首發的原創評論)。 2.新聞專題(用圖片、文字、音頻視頻、Flash等多媒體手段和多種新聞體裁從不同角度全面報道同一新聞事件或同一新聞主題的作品)。 3.新聞訪談(主持人與嘉賓就公眾關注的新聞事件或熱點話題進行討論的在線訪談作品,含在線人物訪談,形式不限)。 4.其他網絡新聞作品 (五)媒體融合類 1.短視頻新聞:在移動端發布的短視頻類新聞作品(含紀錄片)。 2.移動直播:與新聞性事件的發生和發展同步采集現場信號并發布,集現場報道、背景介紹與事態分析等于一體的新聞作品。對同一新聞事件進行的間斷性直播選取其中1個完整直播段參評。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時間在上一年度,作品主體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計入上一年度。 3.新媒體創意互動:以用戶交互為主要特征,發布方與用戶方形成完整新聞傳播鏈條的新媒體作品。 4.新媒體品牌欄目:新聞媒體持續發布且有固定名稱的新聞版塊(單元)。要求已持續發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內發布不少于52次。 5.新媒體報道界面:在移動端發布的新聞作品界面。 6.融合創新:在媒體融合報道方面有重大創新的新聞作品。 四、評選標準 參評作品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立足福建科學發展的偉大實踐,主題突出,題材重大,特色鮮明;內容準確、真實,新聞性、時效性強;語言生動活潑,制作精良,感染力強,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 五、參評數額 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國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新社、人民網、新華網等中央主要新聞單位駐閩機構推薦的作品每家不超過15件。中央其他新聞單位駐閩機構推薦的作品每家不超過4件。省紀委宣傳部推薦中央新聞單位刊播的紀檢類作品24件。 境外新聞媒體駐閩機構推薦作品數額如下:香港大公文匯集團、香港商報推薦作品不超過15件,香港紫荊雜志社推薦作品不超過6件。 六、報送要求 所有參評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復印件均請用A4或A3紙。 1.每件作品須報送16套文字材料。報紙、期刊、通訊社作品須是清晰的作品復印件;廣播、電視、網絡作品須是文字打印稿;媒體融合作品需另附紙提供參評作品二維碼。 2.每套文字材料前請附上推薦表(附件2、或3),與文字材料裝訂在一起。推薦表上的核定序號由評獎辦公室填寫。 3.廣播電視參評作品須報送1套完整播出節目。廣播節目請復制成CD,電視節目請刻錄成適用于DVD機播放的視頻光盤,同一單位的作品可刻在同一張盤內。 4.系列(連續、組合)報道參評項目須附上3件代表作。 5.各單位須填寫一份《2018年度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評選活動推薦作品目錄》(附件1)并加蓋單位公章;無單位公章的,由負責人簽名,否則視為無效推薦。 七、獎勵辦法 2018年度福建新聞獎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評選活動不收任何參評費用,共設一等獎12件,二等獎30件,三等獎72件。 對獲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一等獎的作品頒發獎金、獎杯和獲獎證書;對獲二、三等獎的作品頒發獎金和獲獎證書。 八、寄送事項 所有參評作品寄送截止日期為7月20日,逾期視為自動棄權。聯 系 人:吳靜,電話:0591-87095452。寄送地址:福州市華林路84號福建省委宣傳部記者工作處(省記協秘書處),郵政編碼:350003。 附件: 1.2018年度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推薦作品目錄 2.2018年度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參評作品推薦表 3.?2018年度中央境外媒體作品系列評選活動參評作品推薦表(媒體融合類) ? ? ?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福建省新聞工作者協會 ???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