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在全省新聞界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新聞職業精神職業道德的學習教育,開展理論研討、業務交流等活動,增強新聞工作者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提高新聞工作者理論素養和新聞輿論工作水平。 第五條 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鼓勵新聞工作者發揚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精神,推動新聞工作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 第六條 建立和完善新聞獎勵機制,開展新聞評獎活動,促進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培養名記者、名編輯、名評論員、名播音員和名主持人,培養新聞事業經營管理和傳播技術人才。參與評選和表彰優秀新聞工作者和先進集體。 第七條 維護新聞媒體、新聞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新聞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關心新聞工作者的身心健康,關愛老新聞工作者。 第八條 推進新聞行業自律,規范新聞從業行為,發揮新聞道德委員會作用,健全媒體社會責任報告制度,推動形成新聞職業道德建設長效機制。引導和推動新聞工作者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新聞職業精神,恪守新聞職業道德。督促新聞工作者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和《中國記協新聞道德委員會章程》,營造健康有序的新聞從業環境。 第九條 面向基層,服務基層,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同基層新聞單位特別是青年新聞工作者的聯系與交流,推動基層新聞工作的開展。 第十條 建立聯系新興媒體工作機構和運行機制,加強對新興媒體及其從業人員的聯系、服務和引導,推動媒體融合發展。 第十一條 開展與兄弟省、自治區、直轄市記協組織、新聞單位特別是西部和少數民族地區新聞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和業務交流。 第十二條 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不斷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新聞團體、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的交流與合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港澳臺記者采訪的接待、管理和服務工作。加強同海外華僑華人新聞團體、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第十三條 貫徹我國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針,在創造良好的國際輿論環境中發揮記協的獨特作用。廣泛發展同國際、區域性新聞團體和各國新聞界之間的友好往來,增進相互間的了解與合作;配合中國記協做好來閩采訪的外國新聞工作者的接待工作。 第十四條 開展調查研究,掌握新聞行業信息,關注國內外新聞事業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為有關部門決策提供服務,為新聞界和社會各界提供行業信息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