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黨校科研管理部門,福建社會科學院科研處,各設區市社科聯,各社科類省級學術社團,省直各有關單位: 經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2017年度福建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申報公告》現已發布?,F就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以下簡稱省社科年度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省社科年度項目申報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福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闡釋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時代背景、理論淵源、重大意義、科學內涵、核心要義、精神實質,深入研究闡釋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加強對“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在理論上不斷拓展新視野、作出新概括。深入研究闡釋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貫徹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發展大局,緊貼福建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全局性、前瞻性、針對性研究,推出具有一定的理論高度、實踐價值,能為各級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的研究成果。堅持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并重,注重新興邊緣交叉學科和跨學科綜合研究,積極發揮省社科年度項目的示范引導作用,著力推出具有重大學術創新價值和文化傳承意義的標志性研究成果,發揮省社科規劃項目的示范引導作用,為實現“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為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提供強大理論正能量和智力支持。 二、2017年度省社科年度項目選題,由項目申請人根據研究興趣和學術積累,結合申報指導思想的內容自行擬定,充分發揮項目申請人的研究自主性和學術創造性。本年度項目類別為重大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含青年博士項目)。 三、申報項目的資助額度為:重大項目為10萬元,一般項目為5萬元、青年項目為3萬元。申請人應根據項目申請類別提出資助經費,并按照《福建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編制合理的經費預算。 四、項目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并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重大項目申請人須具有正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一般項目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不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未獲得博士學位的,須由兩名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青年項目申請人(包括項目組成員)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2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博士項目負責人在具備青年項目申請條件的同時,要求具有博士學位且尚未主持過省級以上項目。項目申請人只能參與一個項目,項目參加人或推薦人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名,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五、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凡在省社科年度項目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后,即取消項目負責人三年的申報資格,已獲準立項的一律按撤項處理。 六、最終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選擇論文集、研究報告、專著中的一種。基礎研究一般為2年,最終成果為專著或論文集(3篇以上與選題相關的論文),專著須鑒定通過后方能出版,違反規定擅自出版者視為自行終止相關資助協議。應用研究要根據研究問題的緊迫性和時效性一般在1年內完成研究任務,最終成果為研究報告,其核心觀點或重要對策建議原則上須入選《福建省社科規劃項目成果要報》才能結項。 七、省社科年度項目實行信譽管理制度,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嚴格遵守各項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項目最終研究成果必須符合學術規范。項目最終研究成果或階段性成果在公開出版時須在顯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字樣,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認可。著作公開出版后需報送我辦三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截止2017年5月30日前,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科學部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和省社科年度項目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結項材料已報送我辦的除外); 2.曾經承擔國家、省社科基金項目,成果鑒定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項的,不得申報(自中止、撤項之日起三年內); 3.選題與2017年應用研究后期資助項目課題指南重復的,不得申報; 4.2017年度申報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項目的項目申請人,不得申報。 九、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項目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等,簽署明確意見。 十、項目申請所需材料及申報相關文件可從東南網、福建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網頁(http://www.fjskl.org.cn/)或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網頁查詢下載。 《申請書》和《論證活頁》務必使用2017年版本,其它年度的《申請書》和《論證活頁》一律不予受理。 十一、各委托受理單位報送省社科規劃辦的紙質材料和電子數據包括: 1、紙質材料包括: 經所在單位審查蓋章的《申請書》1份,《論證活頁》3份。其中,《申請書》須用計算機填寫、統一用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論證活頁》須用計算機填寫、限用兩張A3紙雙面印制、中縫對折。 2、電子材料包括: (1)用Excel電子表格制作的《(單位名稱)2017年度省社科規劃年度項目申報清單》1份。 (2)以項目申請人名字建立的文件夾(內容包括:《申請書》、《論證活頁》),文件夾內容必須是word格式。 上報的電子材料要以申報單位為名壓縮打包后發送至fjghb2013@163.com。 十二、項目申報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至6月23日。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務必于2017年6月29日前將紙質版的《申請書》和《論證活頁》等材料報送至我辦,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為提高項目申報質量,降低評審成本,本年度項目除青年項目外實行限額申報,各單位申報指標另行下達。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柳興路83號,郵政編碼:350025 聯系人:李紹鋒、馬丹 聯系電話:0591-83793090、0591-83703009。 附件: 福建省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