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本周一,上海洋山港外一輛載有49人的大巴車側翻,導致6死43傷。大晴天,平坦路,怎么會出事?原來,司機趙某在超速的情況下俯身撿手機,導致車輛轉向,釀成慘劇。 又是手機。近年來,由手機引發的車禍和險情越來越多,甚至有了“手機短信猛于酒駕”的說法。雖然《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交通法規規定,司機駕駛途中接打電話記2分,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但很多人還是管不住自己。正因此,近日全國人大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時,有人大代表建議將“開車玩手機”納入“危險駕駛罪”。 其實,要管住“開車玩手機”,并非除了入刑就別無他法,不妨把現有法規落實,完善取證措施,激活“記2分”的處罰并常態化,同時加大對司機的引導和教育。 當然,司機尤其是客運司機,也要自覺養成開車不玩手機的習慣,別再重蹈趙某的覆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