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近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為官近30年的曹鑒燎,歷任鎮黨委書記、三個區(縣級市)“一把手”,又官至廣州副市長,在新城開發、舊城改造中濫用權力瘋狂斂財,涉案金額高達近3億元。 羊城晚報在發表新華社的相關報道時,用了《3億元貪官曹鑒燎有“三怪”》的標題。這“三怪”是:曾三番五次拒絕組織提拔;貴為上司卻給下屬送巨款;貪了20多年仍能邊腐邊升。 在正常情況下,被組織提拔是一件求之不得的好事。有人為了提拔升級,動用各種關系,不惜賄賂握有提拔權力的人。但曹鑒燎卻三番五次地拒絕提拔,并且發動親信聯名寫信挽留他,這看起來很奇怪,其實只是表面上的奇怪。實際上,權力與級別未必都成正比,關鍵要看在什么部門管什么領域。在一些沒有實際權力的職位上,級別高權力反而小。 這一點可以在報考公務員中得到印證:有些部門和崗位門庭若市,有些部門和崗位則門可羅雀,原因很簡單,熱門部門和崗位擁有更多的權力,冷門的一定是那些清水衙門的崗位。報考者的多寡,往往能反映某個部門權力的大小。 權力不僅要看部門和級別,還要看正副。一些高一級的職務如果是副職,其權力效能還不如低一級的正職,這就是“職務不正,說話不認”的道理。 正因為如此,一些玩弄權術的人常常把非己同黨的人“提拔”到沒有什么實權的位置上,達成明升暗降的效果。這樣的崗位洗牌游戲在權力“業界”屢見不鮮。 組織要提拔曹鑒燎,當然不屬于“明升暗降”的范疇。曹鑒燎不愿馬上被提拔,主要是因為貪腐工作尚未完成,如果匆匆忙忙升上去,把這個崗位的權力交到別人手里,就可能造成許多事情半途而廢。因此他還需要堅守崗位一段時間,才能把該做的事做完,把該收的錢收好。 曹鑒燎給下級送巨款,這是他的聰明之處。許多貪官正因為分贓不均和獨占貪款而招致同黨的嫉恨,最終出現火并,堡壘被內部攻破。在貪腐上,曹鑒燎與下屬的關系是共同犯罪,不同于正常的上下級關系。維護這樣的關系顯然不能有半點的閃失,否則就可能同歸于盡。 曹鑒燎貪了20多年仍能邊腐邊升,這種情況更毫不奇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斂財千萬,非一日之貪。幾乎所有高級別的巨貪,都不是在短暫時間內完成如此巨大的貪腐積累,而是自下往上,一路上升一路貪腐,邊升邊腐、邊腐邊升的。 當用人的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里時,當用人失誤沒有逆追查追究時,貪腐則往往成為升官的通行證,因為只有手中有了財物,才能為升官晉級打點關系鋪平道路;貪的錢財越多,打點起來就越豪爽,其打點也就越能奏效。 在這個世界上,怪與不怪并非一成不變的。在流行裹足、以小腳為美的時代,長腳女性是不正常的;在貪腐多于廉潔的社會,貪腐不是新聞,廉潔才是新聞。我們可以想象,假如曹鑒燎聽從組織安排說升就升,假如他獨占貪款,假如他缺乏打點關系的資本,那么他還能貪到近三億之巨,這才是天大的怪事!(作者是本報首席評論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