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1.此次全國新聞記者證換發工作,除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不含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新聞機構外,統一通過中國記者網(http://press.gapp.gov.cn) “全國新聞記者證管理及核驗網絡系統”(以下簡稱“網絡系統”)進行。 2.全國新聞記者證申請、審核、注銷和發放等工作程序須通過中國記者網加密終端進行數據傳輸。加密終端認證證書到期不能使用的須通過中國記者網自主更新。 3.換發新聞記者證須由新聞機構統一提交書面申報材料:《領取新聞記者證登記表》、《領取新聞記者證人員情況表》(以下簡稱“兩表”,電子版可在中國記者網下載),每個申領人的保密承諾書、職務行為信息保密協議、身份證、畢業證、職業資格證(《新聞采編從業資格培訓合格證》、《全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合格證》、《全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資格考試合格證》、《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證》或《播音員主持人證》中的任一種)和勞動合同的復印件(以下簡稱“個人文件”)等。以上材料須齊全準確,否則不予換發新聞記者證。 4.中央新聞機構審核所屬新聞采編人員資格后,分別填寫“兩表”,經主管單位同意后,將“兩表”以及“個人文件”等書面材料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申報。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和中央新聞紀錄電影制片廠等中央廣電新聞機構填寫、審核所屬新聞采編人員“兩表”,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人事司核準后,將“兩表”以及“個人文件”等書面材料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報刊司申報。 中央新聞機構記者站申領新聞記者證,由中央新聞機構審核所屬記者站新聞采編人員資格后,分別填寫“兩表”,經主管單位同意后,將“兩表”以及“個人文件”等書面材料報記者站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廣電局審核同意后,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申領新聞記者證。 5.地方新聞機構審核所屬新聞采編人員資格后,分別填寫“兩表”,經主管單位同意后,將“兩表”以及“個人文件”等書面材料向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廣電局申報并申領新聞記者證。地(市、州、盟)設有獨立建制新聞出版廣電局的,所屬新聞機構須將書面申報材料報地(市、州、盟)新聞出版廣電局審核同意后,向省級新聞出版廣電局申領新聞記者證。 6.新聞機構報送書面申報材料前,須通過加密終端先注銷本新聞機構所有新聞記者證,再按程序重新申領,要在“網絡系統”中認真核對、填寫申領人相關信息(首次申領的須逐項填寫完整信息,非首次申領的須輸入申領人身份證號后認真核對并補充填寫信息),同時提交申領人相片電子版(像素(90~137)*(120~170),寬度和高度比例為3∶4,JPG格式,大小100K以內,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與新聞記者證上粘貼的相片一致),確認申領人信息準確無誤后,按要求提交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審核。 7.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確定發證記者名單、數量并分類發放。中央新聞機構新聞記者證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統一打印并發放;地方新聞機構新聞記者證由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廣電局統一打印并發放。新聞記者證統一編號由中國記者網“網絡系統”按照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確定的編號規則自動統一編制。 8.各新聞機構領取新聞記者證后,須在新聞記者證相片位置粘貼記者相片(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后,加蓋本新聞機構鋼?。ü拢?。 9.新聞記者證換發及解釋工作,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報刊司負責,受理及咨詢熱線:010-83138953,83138277;中國記者網的日常維護、技術支持和咨詢工作由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負責,技術支持熱線:010-83138629,83138630。辦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40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報刊司新聞記者證核發辦公室,郵編:100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