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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新聞單位: 2013年,中央、境外駐閩新聞單位積極圍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扎實做好事關福建發展的各項重大主題宣傳,推出了一大批站位高、立意新、份量重、效果好的宣傳福建的新聞報道,為推動福建發展建設營造了良好輿論氛圍。經研究,決定開展2013年度宣傳福建好新聞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在福建設有正式、合法機構的中央、境外駐閩新聞機構。 二、參評作品 必須由上述新聞單位報送的,在全國統一刊號的報刊、新聞時事類期刊,通訊社,經國家正式批準的廣播電臺、電視臺,經國務院新聞辦批準的具有登載新聞業務資質的中央重點新聞網站(不含網絡版、電子版)首次刊播登載的,以宣傳福建發展為主題的2013年度新聞作品。 三、評選項目 宣傳福建好新聞獎設如下評選項目: (一)報紙、通訊社 1.消息。 2.評論(包括社論、評論員文章、署名時評、述評、短評等)。 3.通訊與深度報道(包括新聞特寫、新聞綜述、新聞調查等)。 4.系列報道和連續報道(系列報道主要是指題材重大,涉及海西建設所做的多角度、多側面、多層次、多方式報道;連續報道是指圍繞海西建設重大新聞進行的“追蹤式”報道)。 5.專版(必須是完整的、不收費的版面)。 6.新聞圖片。 (二)廣播電視 1.消息。 2.評論(包括以評論為主的述評性節目)。 3.新聞專題。 4.系列報道和連續報道(定義同報紙、通訊社項目)。 5.新聞訪談節目(主持人與嘉賓就公眾關注的新聞事件和熱點話題進行討論的談話節目和新聞人物訪談節目,要求插播資料不超過整個節目時長的1/2)。 6.新聞現場直播(指與新聞事件發生和發展同步播出,集現場報道、背景介紹與事態分析等于一體的新聞節目。要求必須以自采新聞現場聲像為直播主體)。 (三)期刊作品 1.評論; 2.通訊。 (四)網絡作品 1.新聞評論(必須是新聞網站首發的原創評論)。 2.新聞專題(用圖片、文字、音頻視頻、Flash等多媒體手段和多種新聞體裁從不同角度全面報道同一新聞事件或同一新聞主題的作品)。 3.新聞訪談(主持人與嘉賓就公眾關注的新聞事件或熱點話題進行討論的在線訪談作品,含在線人物訪談,形式不限)。 4.網頁設計(新聞網站首頁設計作品或新聞頻道首頁設計作品)。 四、評選標準 參評作品要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立足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偉大實踐,主題突出,題材重大,特色鮮明;內容準確、健康、真實、新聞性、時效性強;語言生動活潑,制作精良,感染力強,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 五、參評數額 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新社等中央主要新聞單位駐閩機構推薦的作品每家不超過10件。中央其他新聞單位駐閩機構推薦的作品每家不超過3件。 香港文匯報、香港大公報、香港商報、香港紫荊雜志社等境外新聞媒體駐閩機構推薦的作品每家不超過5件。 六、報送要求 1.所有參評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復印件均請用A4或A3紙。 2.每件作品須報送18套文字材料。報紙、期刊、通訊社作品須是清晰的作品復印件。廣播、電視、網絡作品須是文字打印稿。 3.每套文字材料前請附上推薦表(附件2),與文字材料裝訂在一起。推薦表上的核定序號由評選辦公室填寫。 4.廣播電視參評作品須報送1套完整播出節目。廣播節目請復制成CD,電視節目請刻錄成適用于DVD機播放的視頻光盤,同一單位的作品可刻在同一張盤內。 5.網絡新聞作品須報送1張能夠離線瀏覽參評作品網上頁面的光盤。其中,新聞專題要求含所在網站或頻道的頁面、專題首頁和3件代表作的網頁;新聞訪談要含在線訪談全部內容的網頁(視頻作品須附視頻數據)。 6.系列報道和連續報道參評項目須附上3件代表作。 7.各單位須填寫一份《2013年度宣傳福建好新聞推薦作品目錄》(附件1)并加蓋單位公章;無單位公章的,由負責人簽名,否則視為無效推薦。 七、獎勵辦法 宣傳福建好新聞評選活動不收任何參評費用。 對獲宣傳福建好新聞一等獎的作品頒發獎金、獎杯和獲獎證書;對獲二、三等獎的作品頒發獎金和獲獎證書。 八、寄送事項 所有參評作品請用郵政特快專遞郵寄,以免延誤或丟失。寄送截止日期是2014年3月15日,逾期視為自動棄權。聯系人:陳國文87095345,鄧宇虹87095452,寄送地址:福州市華林路84號福建省委宣傳部記者工作處(省記協秘書處)郵政編碼:350003。 附件: 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 福建省新聞工作者協會 2014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