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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媒體:在良性互動中達到“和諧” 政府與媒體之間的關系如何,不僅關系著雙方的公信力,更關系著“陽光政府”與和諧社會的建設。推進政務公開,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媒體雖然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政府的支持是前提條件。在我國,新聞媒體和政府之間從來不存在意識形態(tài)和根本利益的沖突。政府與媒體保持良性的互動關系是大勢所趨。今天的人們對信息公開的要求空前強烈,對媒體的依賴程度日益加深,而一個貼近媒體、以“親民”姿態(tài)示人的政府,更容易獲得百姓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更重要的是,這種互動關系還能在危機管理中起到積極和重要的作用。隨著改革不斷深入,社會利益格局不斷調整,突發(fā)事件和危機事件隨時可能發(fā)生,一旦出現危機,政府與媒體的溝通就顯得尤為重要。雙方只有共同作出及時反應,向公眾發(fā)布權威、科學、真實的信息,利用媒體的力量催生強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能消除傳言和謠言,穩(wěn)定人心和社會秩序,在輿論引導和危機管理中獲得主動。 當前,加強社會管理水平和關注民生,已經成為各級政府執(zhí)政的要務。暢通和群眾的互動渠道,也有賴于媒體的支持。近些年來,新聞媒體已經在搭建“政府和百姓相互溝通理解”的交流平臺、促進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取得了不少經驗和進展,在中央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要求下,媒體工作的重點,一是要進一步提高掌控信息和引導輿論的能力,在依賴政府信息來源的同時,也對這些信息提出質疑和驗證,確保發(fā)布的信息及時、真實、可信。二是要進一步增強對重大時事和社會熱點事件的洞察力和剖析力,及時發(fā)現正在形成“熱點”、“難點”的社會問題,通過適時地進行分析、解剖和引導,引起有關決策部門的注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三是在面對突發(fā)性事件,尤其是面對較大的政治事件或社會影響面較寬的突發(fā)性事件時,第一時間加強與政府的互動,避免不講場合、不講時間、不講大局甚至不講限度地濫用“公眾知情權”這一概念,引導公共輿論向有利于穩(wěn)定和大局的方向轉移。四是關注民生、關注百姓,在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同時,正確運用輿論監(jiān)督職能,及時把民眾反映的正確意見進行整合并通過合適的方式形成輿論,督促政府對問題的解決。五是對政府部門旨在公開政務信息、提供便民服務內容的宣傳,應給予報道上的便利和經濟上的支持,以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條件下的長久“伙伴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