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摘要:網絡的普及和言論自由為民眾自我表達提供了機會,言論空間的拓展是社會進步的重要體現。本文從我國社會轉型時期民眾對“自由與正義”的渴望訴求出發,結合“郭美美事件”,在論述網絡自由表達催生社會正義的同時,并闡述了非理性的網絡言論會扭曲正義的表達、新媒體的發展面臨挑戰以及需要規范。 關鍵詞:非理性;網絡言論;正義的表達 30多年的中國改革開放取得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中國綜合國力迅速提高,隨著中國政治及社會輿論環境的日趨開放,普通民眾向政府或公眾表達心聲及意見的欲望也愈發迫切和強烈。互聯網所具有的匿名性、開放性賦予了網民們一定程度上的言論自由,網民可以自由自主地參與涉及公共利益和社會熱門話題的討論,在一波又一波的網絡輿論浪潮中不停地追尋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一些人在現實生活中受到壓抑的個性表達在虛擬的網絡上得以肆意的發揮和張揚。 在現實生活中,這種言論自由在網絡中不斷出現了虛假謠言傳播、不良情緒失控泛濫等現象,一些非理性的網絡言論更是扭曲了對社會公平與正義的公眾表達。從“杭州飆車門”到“李剛門”,到轟動一時的“郭美美事件”,“貧與富”及“民與官”之間的矛盾不斷升溫激化,網絡論壇、博客微博等新媒體的發展面臨挑戰,也迫切需要規范。 一、轉型期對“自由與正義”的訴求 自由是人類崇尚和追求的永恒目標,在社會生活中占據著重要地位,是推動人類社會向前發展的基本動力之一。約翰·斯圖亞特·密爾在《論自由》一書中認為,“個人的自由對于社會進步、真理的認識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個人的自由并不是絕對的”[1]。密爾認為,自由不是絕對的,自由是有限制的。自由延伸至網絡上,網絡自由同樣具有的自由的含義與特性,網民通過網絡這個開放性平臺對某一社會事件進行討論,公眾可以自由地參與網絡輿論的討論,并促成網絡輿論的形成。網絡上每個人都具有網絡自由,可以真實的表達自己意愿及訴求,網絡輿論的形成是網民們言論的結合凝聚的結果,代表了大多數網民的意見。從其形成機制及過程來說,它是符合正義之邏輯的,而這正得益于網絡自由。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取得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成就,但由于經濟改革優先于政治的改革,政治未能為經濟提供公平的良好運行的完善市場競爭環境,而且中國的貧富分化也比較嚴重,有時會因某件偶發的事件而被網民放大,官與民、貧與富之間呈現出對立的狀態。這種對立具體表現為:各社會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呈持續拉大態勢,一些農民工、欠發達地區群眾、城市下崗失業人員等弱勢群體陷入窘迫的生活境況;一些富裕階層占有大量的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人們開始深入思考普通民眾占有資源少,在社會分配中處于劣勢等等一系列社會正義問題,產生對“正義”的訴求與渴望,然而,其尋得訴求的機會在現實社會中往往得不到自由的表達。這種訴求的渴望從現實社會延伸到了廣闊的網絡社會,形成一種普遍認同的正義力量。改革開放30多年中形成的以“經濟人”、“自利人”為代表的一整套思想和價值理念,越來越不能支撐中國未來的發展與進步,今日的中國已宣布要告別“GDP崇拜”,走向科學發展觀,重新尋求“義”、“利”平衡價值觀念基礎上的社會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