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各設區市新聞工作者協會、各有關單位: 第十八屆(2011年度)福建新聞獎評選工作將于2012年4月舉行,由南平市委宣傳部、市記協承辦。請各單位嚴格按照《福建新聞獎評選辦法》的規定,履行好推薦與報送程序,共同做好新聞評獎工作。現就開展本屆福建新聞獎評選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報送數額 各單位報送數額詳見附件1。 1.下列單位規定數額參評新聞作品中必須按不少于10%的比例報送參評國際傳播獎項的作品,否則直接空缺相當數量名額。在此基礎上,若確有較多符合“評選標準”的國際傳播好作品,可新增不超過2件報送。 國際傳播獎具體報送數目為: 福建日報:不少于2件 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不少于4件 海峽都市報、海峽導報、東南快報、東南新聞網、福建僑報,福州、廈門、泉州市一報兩臺:各不少于1件 2.省人大等8部門推薦參評的新聞作品,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各1件。 3.各縣區市廣播電視臺從今年起,可各推薦1件新聞作品、1件新聞論文參評,廣播或電視類別自選。 4.各單位按分配數額推薦作品參評。如超額報送,評選辦公室將按各單位報送的《第十八屆福建新聞獎推薦作品目錄》(附件2)順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額作品。 5.其他專項初評項目(報紙副刊、新聞漫畫、新聞攝影)的報送數額另見有關專項作品初評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