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新聞愛好者》供稿 講政治家辦報,好像很抽象。那么,我們具象地看四組報道。 第一,關于“我國”的政治概念。今年4月28日北京兩家晚報頭版頭條很大的黑體字新聞標題,一家是“我國總人口13.39億”,一家是“我國人口13.7億”。為什么會不一樣?“我國”的政治概念應該是什么?至少在中國,這是新聞工作者必須具備的“正確”意識之一,否則便是政治錯誤。“我國”的概念,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前一家晚報把中國大陸的人口數字說成是“我國總人口”,說明編輯(包括值班的副總編輯)缺少“我國”這個政治概念的正確認識。 第二,關于國家版圖意識。北京一家晚報今年3月27日整版展示的一張全中國地圖,東北部分看著與平常的感覺有些異樣,原來是把朝鮮半島北部劃到中國境內了。我國的傳媒都是國有的,黨領導的,傳媒上的地圖出現如此大的差錯,在外國會被當做官方的一種政治表態。如果朝鮮政府就此向我國外交部抗議,中國的報紙把他們的整個國家劃到中國版圖內,外交部除了認錯,無話可說。我國傳媒的編輯缺乏國家政治版圖的意識,會給中國政府帶來無端的麻煩。 第三,關于日常報道中的政策把握。去年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招收保研生的面試題之一,有兩組2009年北京某晚報的通欄新聞標題,請從政策把握角度檢查以下存在什么問題。它們分別是: 電焊火星引燃建筑材料(肩題) 初中生抄起滅火器沖上前(主題); 歷時兩年精雕細刻匯聚國內風景名勝(肩題) 一根象牙濃縮“九州歡騰”(主題) 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不鼓勵青少年參與救火等危險事件;我國1998年就在世界瀕危動物保護國際公約上簽字了,因而我國承擔保護瀕危動物的義務,大象屬于被保護的動物之一。然而,我們的報紙編輯缺乏國家法律和國際公約意識,出現了鼓勵青少年救火的新聞、出現了配合國慶“主旋律”的最新象牙雕刻的新聞。這樣的新聞若報道,應該持批評的態度。 第四,關于庭審報道的法治理念。我們的傳媒負有宣傳法治的任務,但是我們的傳媒卻經常出現無意中傳播非法治理念的情形,例如廣東某晚報去年4月9日的通欄標題: 南平血案兇手判死竟喊冤上訴 再看今年北京某晚報5月19日的新聞標題: 詐騙好處費強詞奪理說無罪 我國政府代表簽字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任何被指控犯有刑事罪行者,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應有權被推定為無罪。”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上面的新聞標題表明,當事的記者和編輯既缺乏基本的法治理念,也缺乏客觀報道的職業理念。 鑒于以上問題,我們需要一個中國特色的概念“政治家辦報”。 |